若核四未商轉,政府將加速推動太陽光電「推廣倍增」方案。據行政部門公布「核能議題問答集」指出,考量太陽光電設置成本將隨技術進步而逐年下降,另納入地層下陷及污染管制廠址等不具開發條件地區設置地面型太陽光電,以「先緩後快」方式規劃,6年內太陽光電目標發電量約可倍增。
行政院3月底推出「能源安全與非核家園」說帖,4月23日公布經濟部「核能議題問答集」。該手冊印製3萬份供民眾索取,並同步上網供全國民眾查閱。手冊內容提及若核四未商轉,政府將加速推動太陽光電「推廣倍增」方案。
該案其可行性評估為考量太陽光電設置成本將隨技術進步而逐年下降,另納入地層下陷及污染管制廠址等不具開發條件地區設置地面型太陽光電,以「先緩後快」方式規劃,預計至119年,整體太陽光電累計目標量將由原擴大化目標310萬瓩提升為620萬瓩,增加1倍,所需用地總面積將約為62平方公里。
問答集說明加速推動方案全部再生能源基金支出約需新臺幣2943億元。但即使這樣,還是只能大約彌補核四廠停建後電力缺口的40%而已。此外太陽能成本是現有電價2至3倍:近2年我國太陽光電躉購電價約每度6-9元,是現有平均電價的2至3倍,如果短期大量設置太陽能,電價大幅上漲在所難免。
但對上述計算方式,台灣太陽能業者則回應指出,核四2838億元興建預算與多次追加外,假設核四運轉40年後續約將再投入1.1兆元核燃料、運轉維護、除役及核廢料處理成本。
基於能源長期無汙染與穩健供應,業者指出,及早規劃太陽能MW級系統一般壽命可達25年,如以25年折舊計算,成本僅需要2.3元;且一旦台灣在10月電價漲價後一般電價將達到3.5元。一般用電如以每個家庭每月用電量700度計算,加權後每度電價格是3.37元,漲價後可能到3.58元,足見太陽能發電已具有非常好成本競爭優勢且無傷害環境之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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