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縣大力推廣種電,因地理位置適中、每日有效發電時間全國最長,太陽能板累積裝置量已達158百萬瓦,每日發電量約60萬度,不料良善政策竟被歹徒用來詐騙。
雲縣日照長 有利太陽能發電
雲林縣府建設處長林長照表示,雲林具有得天獨厚的氣候環境,比屏東、高雄更適合發展太陽光電,依據太陽光電資訊網統計,雲林每日可發電時間為3.55小時,時間居全國之冠,是國內推廣太陽光電計畫最佳地方。
技術上,台電與太陽能發電商都是簽20年長約,由於太陽能面板技術推陳出新,發電效率愈來愈好,台電收購價也逐年下降,平地種電每度購電價約4.9元,屋頂發電因效率較高,每度購電價接近7元。
林長照指出,太陽能發電屬專業技術,在雲林多由系統商向農民租地或屋頂搭建設施,發電後再賣給台電,一公頃農地年租金約20萬元,少數黃金廊道因台電購電價格較高,年租金曾傳過50萬元,但屬少數特例。
林長照強調,種電絕非暴利,通常系統商租地發電,最快也要7年才能回本,如有人宣傳投資2、3年就能回本,多是誇大其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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