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縣政府推動公有廳舍、學校校舍屋頂建置太陽光電發電系統有初步成果,目前發電量占縣年度用電量0.42%,相當於590公頃造林減碳效益。縣府希望縣內中央機關、國立學校一起參與,打造屏東成為綠色能源大縣。
屏東縣政府自八八風災後,在沿海嚴重地層下陷區域推動養水種電計畫,同時推動縣屬公有廳舍、學校屋頂閒置空間設置太陽光電發電系統。除發展綠色能源也推廣綠能教育,回饋金亦能開闢縣府財源作為學校基金一舉數得。
目前包含縣政府行政大樓在內32處公有廳舍、138處校舍屋頂已完成太陽光電發電系統設置,累計總設置容量13.87MW,每年可發1700萬度電,占縣年度用電量0.42%,可減少二氧化碳排放量8800公噸,約等於24座麟洛運動公園減碳量。
縣府表示,排除建築條件不適合、台電饋線容量不足等因素,仍有少數縣屬公有廳舍及學校未設置太陽能系統,將會再持續輔導,未來新建廳舍也會要求納入,另希望中央放寬相關法令限制,讓中央機關、國立學校一起參與建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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