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政府宣稱大力推動綠能,今年太陽光電推廣目標由270MW提高到500MW,但昨能源局舉行說明會,業者痛批經濟部擅自規定業者削價扯後腿,推動綠能「攏係假」。太陽光電理事長鄭博文痛批,經濟部片面規定南部業者必須削價12%、13%以上才能競標,沒有事先溝通,「哪有什麼公平性?」商總理事林山城也說,涉及折扣率應開公聽會,經濟部只開說明會就想敷衍過去,根本違法。
南部業者須削價12%、13%
才能競標鎮鄭博文表示,看完能源局的公告後,對國家政策感到心寒,他說,經濟部單方面先斬後奏,10日公告折扣率,昨天就開說明會,沒有和業者溝通,「不知道是什麼心態?」
北部折扣低「不公平」
鄭博文批評,本次公告的104年4~6期投標折扣率,非北部地區不及100瓩與100~500瓩2級距,竟然高達12.43%、13.22%,等於經濟部單方面規定南部業者要用躉購費率的87%賣電,沒有事先溝通,北部折扣率最高卻僅2.82%,「哪有什麼公平性?」
林山城也批評,按照再生能源發展條例,只要涉及躉購費率,就應召開公聽會;經濟部片面規定高達13%的折扣率,根本是非法行政。
能源局澄清表示折扣率「並不涉及躉購費率」,經濟部只是說明修改行政要點;但卻遭立委田秋堇辦公室駁斥「規定最低折扣率,根本已實質影響躉購費率」,提議公會找律師研商適法性。
中租迪和協理陳瑞興也批評,現有政策根本把太陽光電掐死。他強調,形同片面降低躉購費率的做法,讓投資一個電廠20年投報率只剩下5%,「倒不如買美國公債就好了,還不怕颱風吹。」
能源局:北部條件較差
能源局表示,北部與以外地區折扣率不同,是因北部日照條件較差,若不給較好條件,難以鼓勵業者競標。
北部以外折扣率是用今年第1期與第2期的平均投標折扣率計算,是基於業者自己競爭的基礎,應不會較高;除非實施分區競標或分區躉購費率,不然仍須利用折扣率北低南高,來鼓勵北部業者。
鄭博文說,只要牽涉到躉購費率,依規定就是要開公聽會,而光靠昨日說明會就想順勢帶過,讓台下百來位業者難以置信,公會不排除聘請律師,走法律途徑進行訴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