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部次長沈榮津今天召開明年度「再生能源電能躉購費率審定會」第3次會議,會中決議明年太陽光電原則免採取競標制度,為為鼓勵再生能源建置,包括太陽光電、陸域小型風電、離岸風電及地熱發電的躉購費率,皆高於聽證會公告金額,20瓩以下屋頂型的收購費率達6.1033元。 此外,為鼓勵國內設置案採用高效能太陽光電模組,本次特別給予費率加成6%,費率加成後水準將與今年度相當。 陸域小型風電及離岸風電部分,參酌業者於聽證會提供之意見及資料,決議調整費率計算參數,躉購費率較之前分別提高5.22%、1%。地熱發電則考量國內尚無實際商轉案例,為鼓勵業者投入,決議比照今年度躉購費率。 另外還有獎勵措施,除了高效能太陽光電模組費率加成6%之外,為鼓勵北部地區(北北基、桃竹苗、宜花)設置太陽光電,躉購費率加成15%。
106年太陽光電發電設備電能躉購費率
再生能源類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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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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裝置容量級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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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期及第二期上限費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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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效能加成6%(元/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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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陽光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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屋頂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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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瓩以上不及20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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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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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6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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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瓩以上不及100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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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7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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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7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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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瓩以上不及500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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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3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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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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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瓩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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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0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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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7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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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面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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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瓩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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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4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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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1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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