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3-14〔記者李容萍卅新屋報導〕
8座掩埋場 預估總發電量450萬度
環保局從廿三個已廢棄的公有垃圾掩埋場,選出八個場址設置太陽能發電系統,估計年總發電量可達四五○萬度,目前已完成五座。於去年底啟用、發電量最大的新屋區後庄掩埋場,昨天舉辦「全國最大.綠能光電」公有掩埋場太陽光電成果發表會,該場年發電量可達二五○萬度,能提供六○○個家庭的年用電量,比台北市福德坑環保復育園區(前身也為垃圾掩埋場)的年發電量二○○萬度還多。
桃園市長鄭文燦(左)現勘新屋區後庄掩埋場設置太陽光電容量的運轉成果。(記者李容萍攝)
桃園市長鄭文燦(中)等人出席公有掩埋場太陽光電成果發表會,宣布將完成8個公有垃圾掩埋場設置太陽能光電,年度發電量達450萬度。(記者李容萍攝)
新屋區後庄掩埋場去年底種下綠能,年發電量達250萬度,可提供600個家庭年用電量。(記者李容萍攝)
市長鄭文燦指出,垃圾掩埋場經過土地活化,轉型成為太陽能生產基地,兼具創新價值及高度發電效果。桃園推動公有垃圾掩埋場設置太陽能發電系統,已完成中壢區水尾、內厝與新屋區後庄、永興,以及楊梅區員本一期等五個掩埋場,共設置近三○○萬瓦的太陽光電系統,年發電量可達三一五萬度,後續將在楊梅三湖、桃園虎頭山及龜山楓樹坑陸續設置,八個光電系統全數完成後,年發電量可達四五○萬度。
後庄掩埋場佔地二.九公頃,建置太陽光電系統面積二.四公頃,環保局表示,新屋沿海地區日照時間長,周圍無遮蔽物,發電效能自然比較高;被排除設置太陽光電系統的掩埋場,不是因為場地過小,就是現為清潔隊停車場、機具存放處或作為天然災害應變使用。
鄭文燦表示,市府除了在公有學校、政府機關、垃圾掩埋場設置太陽能光電,也獎勵個人與企業等民間投入。而依「桃園市發展低碳綠色城市自治條例」,規定用電契約容量5000KW以上的用電大戶,須有十%採用綠電,響應的企業非常多。
鄭文燦說,桃園環保科技園區內有廿四家企業建廠,每一家都設有太陽能光電屋頂。市府針對市民及團體編列光電屋頂補助,今年編列的二五○○萬元預算,在開放申請當天即超額,因此決定再增加二千萬元額度,足見民眾對綠能的認同度非常高。
大漢溪新生地200公頃 將發展種電
市府也持續尋覓適合太陽能發電的場所,預計將大漢溪河川新生地二○○公頃發展為太陽能光電示範園區,並利用發電所獲得的收入,做為大漢溪生態公園的養護經費,目前該計畫正由經濟部水利署審查;至於光電埤塘等綠能政策,只要法規、環保、地方居民溝通無礙,市府將配合中央推動。
經濟部能源局副局長李君禮、標租掩埋場設置太陽光電系統的大同公司董事長林郭文艷、台電桃園營業區處長郭芳楠等人,昨均出席發表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