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市政府經濟發展局方進呈局長表示,為鼓勵市民以太陽光電板取代頂樓違建遮陽棚,結合經濟部公告的屋頂型太陽光電系統3公尺內免申請雜照規定,提供台南市合法住宅設置太陽光電系統,每峰瓩補助5000元,每申請案最高補助14.5萬元。
經發局方進呈局長表示,經濟部將免申請雜照的高度,由2公尺以下放寬到3公尺以下。依原有規定,一般的透天厝設置2公尺高以下的太陽光電系統後,將限制屋頂平台空間的利用。
方局長說,將免申請雜照的高度放寬至3公尺以下,未來住宅頂樓設置太陽光電系統後,不但可以隔絕太陽的熱能,光電板下方空間的利用仍不受影響。
經發局方進呈局長表示,針對合法住宅提供每峰瓩5000元補助,希望市民在考慮於頂樓搭設遮陽棚時,能改設兼具遮陽功能的太陽光電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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